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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信息

招标公告:2021.018-1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2021-2023两学年教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2021-07-08   浏览量:2463   信息来源: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作者:  编辑:   审核人:

为切实满足我校教学需要,提高教材采购的透明度、保证教材及相关服务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维护学院和学生的整体利益,根据《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校拟对2021-2023两学年教材实行招标采购。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

2021.018-1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21-2023两学年教材采购,本次拟确定3家教材供应商,每家的采购数量原则上按实际采购教材总量均分。

采购总实洋:约900万两年

三、采购周期

20217月至20236

四、投标单位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图书教材经营资质,应提供国家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书刊经营许可证;提供不低于100万元注册资金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单位应具备国内出版社代理或发行资格,并具有高校教材征订、储运、调剂、退换及结算能力。

3.法人代表参与竞标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不是法人代表参与竞标的,需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三年内无违纪违法经营记录(因行贿、盗版等行为被公共媒体曝光或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及服务要求

1.中标方应按照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保质保量完成中标项目。中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2.中标方提供的所有教材必须是正版教材,不得提供盗版、劣质教材,一经查实由中标方承担全部社会、法律责任,同时还须向招标方支付中标教材总码洋10倍的违约金。

3.保证招标方采购的教材,能按照规定的时间、品种、数量送至指定地点,同时须按照招标方教材管理人员的要求提供搬运入库、拆包清点以及分班堆放等服务,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4.在招标方每学期教材发放期间,中标方须安排46人驻校服务,并在招标方教材管理人员的要求与协助下完成教材的发放、领用登记以及核算统计等工作,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5.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教材换订、补订、增订、退订等情况,中标方均应无条件积极配合解决;对采购周期内形成的剩余教材,中标方应无条件接受退书;对所供教材出现短缺、错装、残损或错发等问题,中标方均应随时无条件予以解决。

6.中标方须在接到征订单后七个工作日内回告所订教材信息,以便招标方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和处理。

7.中标方应尽量缩短到书时间,超过一定期限的到书,招标方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做出接收或不接收处理。对招标方作出不接收处理的教材,中标方应无条件接受退书。

8.按统一、合理的折扣进行报价,招标方在结算教材款时执行统一折扣;对国家、省级相关文件规定的特定教材(如“两课”类等教材),按上级文件执行。

9.结算方式:所购教材一律不预付款。在每学期征订的全部教材清点、验收、发放以及退清、核对无误后,招标方按合同中有关约定结清每学期款项,中标方必须提供正规发票。

六、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方编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等要求(见附件),逐项填写齐全,并提交全部资质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复印件须加盖投标方公章,所有材料须按序装订成册。

2.投标方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方的基本情况、经营规模以及近三年的经营业绩等;

2)主要合作出版社一览表须附出版社授权与合作证明);

3)服务项目及服务承诺(须附近期合作单位的服务评价证明);

4)法人代表授权书;

5)投标方的资质证明文件。

3.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及密封

1)投标方应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准备一式三份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应有涂改增删处。如有修改处,修改处须有投标方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和印章。

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应有投标方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方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4)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封口处应有投标方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方单位公章。封面上要注明投标文件编号、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和地址。

5)如果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方可对其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文件递交后,不允许对其内容进行修改。

七、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

1.投标单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现金人民币叁万元整。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

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本招标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予以无息退还。

4.关于投标保证金的其它规定,详见招标文件(见附件)。

5. 中标服务费:人民币伍仟元,由中标单位支付(现金或网银打款)。

中标服务费、保证金必须以现金、银行本票或汇票形式,兑换银行为交行,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备注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否则将视为放弃投标;

  开户名: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开户行:交通银行泰州市新区支行

   号:384060400018170013220

八、投标、开标与评标方法

1.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2021714  1000 (北京时间)。

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标书送至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明德楼一楼4103室),逾期恕不受理。

2.开标

开标时间:2021714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评标室(明德楼一楼4105室)。

开标会议由招标方主持。开标时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现场验证,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作废标处理。

3.评标

   具体评标原则与办法等详见招标文件(见附件)。

4.联系人:毛老师    联系电话:0523-86159939

   技术咨询:尹老师   联系电话:17802528000

2021.018-1教材办-2021-2023两学年教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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