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落实《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10-13 浏览量:4703 信息来源:宣传部
各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的管理,充分发挥报告会、研讨会和讲座在师生员工政治生活、学习工作中的作用,学校党委于2016年制定下发了《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的管理办法》(南理工泰院党〔2016〕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自《管理办法》下发以来,各单位及时传达落实文件要求,学校各类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得到了规范管理,希望各单位要继续牢固树立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和底线意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话语权,充分认识加强对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负起领导责任,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按照《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程序申报审批,确保我校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
近期,党委宣传部对《管理办法》附件部分《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申请表》作了修改调整,并已上传学校主网站,请各单位按照新表填写审批。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