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2023年培养对象期满考核结果公示

时间:2026-04-24浏览:12

各单位:

根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8〕2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青蓝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6〕3号)精神,经二级单位初审、职能部门审核、校内外专家评审,现将2023年度高校“青蓝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结果予以公布,具体情况见下表:


类别所在单位
姓名考核等次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智能制造学院刘 超优秀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智能制造学院冯 钧合格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4日至4月28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向纪检监察办公室反映,邮箱:nlgtkyjjb@njust.edu.cn。

组织人事部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