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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学年 “阅读之星”“阅读推广先进单位”评选方案

作者: 上传时间:2025-03-28 浏览次数:41 返回上级

一、评选目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推进全民阅读活动广泛展开,倡导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常读书、会用书的校园文化风气,树立优秀的师生阅读榜样,服务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阅读之星”“阅读推广先进单位”评选活动。

二、主办单位

图书馆

三、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设置

(一)学生阅读之星:10个,全体在校生

(二)教师阅读之星:10个,全体在职教师

(三)阅读推广人先进单位:5个,学校各机关部门及教学单位

四、评选条件

(一)阅读之星

热爱阅读,积极利用图书馆各类资源提升自我、辐射他人,在学习和科研中起到榜样和示范作用;乐于参加学校阅读相关活动,积极助力校园阅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在政治素质、道德风尚、学业成绩等方面表现突出。

(二)阅读推广人先进单位

在阅读推广中有先进做法和典型案例并取得显著成果,对校园读书活动发展做出积极贡献;重视阅读文化建设及资料室建设,积极组织、参与各类阅读活动,营造浓厚的读书氛围;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生均借阅量排名全校前列。

五、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本次评选由图书馆负责组织实施,学生、教师个人及院系部门无需进行申报。

(二)根据评选周期内个人图书借阅量、入馆次数、文献传递数量、阅读活动参与度等指标,综合评选出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24-2025学年学生“阅读之星”候选名单。

(三)结合评选周期内个人图书借阅量、文献传递数量、阅读活动参与度、教学中的阅读引导、学术研究成果中的阅读应用等指标,综合评选出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24-2025学年教师“阅读之星”候选名单。

(四)根据评选周期内各部门学生人均借阅量、人均入馆次数、组织/参与阅读活动次数以及对学院文献资源建设的贡献(如二级学院文献信息资源征订数据)等指标综合评选出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24-2025学年“阅读推广先进单位”候选名单。

(五)由图书馆组织设立评审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图书馆馆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与透明。

(六)经评审工作小组审议后,确定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24-2025学年“阅读之星”“阅读推广人先进单位”拟获奖人选/单位,并在图书馆网站和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不适宜给予表彰的,取消资格,顺位递补。公示期间如未收到反馈意见,则视为无异议。图书馆将经过公示的拟获奖人选/单位名单报请校领导审批。

(七)图书馆根据校领导审批意见,公布最终获奖名单并组织召开表彰大会。

六、表彰与奖励

授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24-2025学年“阅读之星”“阅读推广人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向获奖单位及师生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图书馆

                                         2025年3月28日


信息来源:图书馆   作者:孙远纲  编辑:王腾飞   审核人:魏本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