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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学年“阅读之星”“阅读推广先进单位”评选方案

作者:图书馆 上传时间:2026-06-05 浏览次数:10 返回上级

2025-2026学年“阅读之星”“阅读推广先进单位”评选方案


一、评选目的

为持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深化实施青年学生读书行动,厚植校园书香文化底蕴,营造乐学善读育人氛围,激励广大师生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培养读书习惯,投身阅读活动,推动书香校园建设,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阅读之星”“阅读推广先进单位”评选活动。

二、主办单位

图书馆

三、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设置

(一)学生阅读之星:10个,全体在校生

(二)教师阅读之星:10个,全体在职教师

(三)阅读推广人先进单位:5个,学校各机关部门及教学单位

四、评选条件

(一)阅读之星

(1)高效利用图书馆各类资源,积极利用图书馆各类资源提升自我、辐射他人,在学习和科研中起到榜样和示范作用;

(2)热爱阅读,乐于参加学校阅读相关活动,积极助力校园阅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模范引领作用;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无违返校规校纪的行。

(二)阅读推广人先进单位

(1)在阅读推广中有先进做法和典型案例并取得显著成果,对校园读书活动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重视阅读文化建设及资料室建设,积极组织、参与各类阅读活动,营造浓厚的读书氛围;

(3)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生均/人均借阅量排名全校前列。五、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本次评选由图书馆负责组织实施,学生、教师个人及院系部门无需进行申报。

(二)根据评选周期内个人图书借阅量、入馆次数、文献传递数量、阅读活动参与度等指标累积的书香积分排行,综合评选出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25-2026学年学生“阅读之星”候选名单。

(三)结合评选周期内个人图书借阅量、文献传递数量、阅读活动参与度、教学中的阅读引导、学术研究成果中的阅读应用等指标,综合评选出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25-2026学年教师“阅读之星”候选名单。

(四)根据评选周期内各部门学生人均借阅量、人均入馆次数、组织/参与阅读活动次数以及对学院文献资源建设的贡献(如二级学院文献信息资源征订数据)等指标综合评选出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25-2026学年“阅读推广先进单位”候选名单。

(五)由图书馆组织设立评审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图书馆管委会成员、大学生读书协会学生代表等,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与透明

(六)经评审工作小组审议后,确定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25-2026学年“阅读之星”“阅读推广人先进单位”拟获奖人选/单位,并在图书馆网站和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不适宜给予表彰的,取消资格,顺位递补。公示期间如未收到反馈意见,则视为无异议。图书馆将经过公示的拟获奖人选/单位名单报请校领导审批。

(七)图书馆根据校领导审批意见,公布最终获奖名单并组织召开表彰大会。

五、表彰与奖励

授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25-2026学年“阅读之星”“阅读推广人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向获奖单位及师生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图书馆

2026年4月3日


信息来源:图书馆   作者:孙远纲  编辑:张璐娟  审核人:魏本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