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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办公设备及耗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3-20   浏览量:11   信息来源: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作者:刘佳  编辑:季嘉炜   审核人:张勤

各单位:

根据《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采购管理办法(实行)》(南理工泰院〔2024〕2号)及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办公设备及耗材采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办公设备及家具

根据部门职责及经费划拨,主要指:各单位办公室空调、电脑、打印机(含多功能一体机)等通用办公设备以及办公桌椅、文件柜等通用办公家具,经费来源为行政办公经费。各单位以满足行政办公基本需要为标准,本着“节俭、实用”的原则,从严控制,结合实际需要,填写《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申请表》,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单价5000元以下的申请,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通过、配备到位;单价5000元以上申请,资产处进行物资采购立项申请,审批通过后,配备到位。

教学、科研、培训、实验室建设、人才基金等其他专项经费采购的办公设备和其他特殊需求的专业类办公设备,按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由各单位自行立项,按采购流程办理。属于学校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物资,由校内框架协议服务商提供服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协助联系服务商、资产验收、入账等工作。

二、日常办公用品(面向行政部门,二级学院自行采购)

主要包括办公文具、鼠标、热水瓶、电池、纸张等日常办公用品。

按照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的原则,各单位根据办公用品实际需求,按照人均不超过300元的指标,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申请表》,由各单位资产管理员汇总并报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统一汇总,联系校内框架协议服务商提供服务,配备到位。

三、日常办公耗材

主要包括墨盒、墨粉等日常办公耗材。

按照统一预算、实报实销的原则,各单位根据本单位上一年度办公耗材实际使用情况,由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填写《办公耗材申请表》并报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各单位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自行联系学校指定的耗材供应商(联系方式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提供),年底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与供应商统一结算。

附件:《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申请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3月20日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办公设备、家具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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