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05-28 浏览量:13 信息来源:科研处 作者:申容榕 编辑:季嘉炜 审核人:毕文健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南理工泰院〔2023〕36号要求,科研处定于近期开展202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4年立项的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校级科研人文及理工重中之重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及立项不资助项目。
二、检查内容
在研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完成情况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检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报书》中填报的预期成果,填写《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校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以下简称《中期检查报告书》),同时将正确标注的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报所属部门科研负责人审核。
2.各部门科研负责人严格对照《项目申报书》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成果,在《中期检查报告书》加盖部门公章予以确认。
3.中期检查材料包括《中期检查报告书》及经部门盖章确认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所有材料按序用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
4.2024年立项且未完成《项目申报书》约定的阶段性研究任务的重中之重及重点项目,项目负责人可提出延期参加中期检查的书面申请,经所属部门审核盖章后报科研处审定。对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且未办理延期申请的重中之重及重点项目,将缓拨或停拨经费。2次参加中期检查均不合格的重中之重及重点项目将予以撤项并追回已拨付经费。
四、截止时间及报送材料
请各部门于2025年9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科研处:
1.《中期检查报告书》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
2.成果复印件纸质版1份;
联系人:申容榕
联系电话: 0523-86159926
附件:1.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关于开展校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的通知.pdf
2.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校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x
科研处
2025年5月27日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