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信箱 书记信箱
 

校园信息

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12-18   浏览量:10   信息来源:科学技术与产学研合作处   作者:陈明珠  编辑:孙康康   审核人:毕文健

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苏教科函〔2025〕22 号)要求,学校决定对我校科研论文被撤稿情况开展全面清查。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作为署名单位(不限于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且被撤稿的和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科研论文。

二、组织实施

校内各部门要组织科研人员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对本人署名的科研论文撤稿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核实撤稿原因和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并填写《论文撤稿自查情况表》(附件1)。

在本次自查中发现学术不端行为,且在以往自查中未主动报告或者违反学术论文发表诚信承诺制度的,按照有关要求予以从重处理。

(二)各部门汇总

校内各部门对自查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总结,填写《论文撤稿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撤稿论文自查情况自查报告》(附件2),无撤稿情况的也需要填写。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于2026年1月8日前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1540160538@qq.com。

(三)学校调查

学校根据各部门上报的情况以及收集得到的线索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具体调查核实程序另行通知。

三、有关情况

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学术不端的严重危害性,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扎实做好本次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及时报送自查情况。对隐瞒不报或虚假报告的,按照科技部《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等有关规定严肃从重处理。

附件1:附件1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2:附件2撤稿论文自查情况自查报告.docx

科学技术与产学研合作处    

2025年12月17日      

回到顶部

分享:

顶部 尾部